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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(姓名) | 乙方(姓名) | ||
身份证号 | 身份证号 | ||
联系电话 | 联系电话 | ||
配租房屋 所属街道 |
配租房屋 所属街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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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租房源 | 配租房源 | ||
合同结束时间 | 合同结束时间 | ||
经甲乙双方自愿协调,对以上配租的公租住房提出互换申请。现甲乙双方声明对配租房屋状态认可,并对水、电、气、物业管理费等交缴情况无异议,如有欠费由互换后现承租方承担,涉及互换后承租双方户籍变更的需双方自行解决,与市住房保障中心无关。
申请人(签字)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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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乙双方所属街道办意见(盖章)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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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乙双方所属区住建局意见(盖章)
年 月 日 |